学校各单位:
根据《成都文理学院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实施方案》(校字〔2021〕21号),2021年1-3月为学校评建工作的自评与整改阶段,评建办公室根据本阶段任务拟定了《职能部门自评与整改阶段关键任务指标一览表(2022年1月-3月)》《学院自评与整改阶段关键任务指标一览表(2022年1月-3月)》,并于2022年1月6日经学校第六次合格评估工作领导小组组长会审议通过,现发你们,请严格按照要求完成各项任务。
特此通知。
附件:1.职能部门自评与整改阶段关键任务指标一览表(2022年1月-3月)(请在OA上下载)
2.学院自评与整改阶段关键任务指标一览表(2022年1月-3月)(请在OA上下载)
成都文理学院评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成都文理学院综合改革与评估处(代章)
2022年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