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各单位:
根据学校师范专业认证整体工作安排,认证工作办公室编制了《职能部门师范专业认证自评阶段重点工作任务一览表(3.20-4.15)》《二级学院师范专业认证自评阶段重点工作任务一览表(3.20-4.15)》现发给你们,请各责任单位严格按照任务要求及时间节点推进各项工作。
附件:1.《职能部门师范专业认证自评阶段重点工作任务一览表(3.20-4.15)》(请在OA上下载)
2.《二级学院师范专业认证自评阶段重点工作任务一览表(3.20-4.15)》(请在OA上下载)
成都文理学院认证工作办公室
2025年3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