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十四五”规划是指导学校“十四五”教育事业发展的纲领性文件。根据《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开展〈四川省“十四五”教育发展规划〉中期评估工作的通知》,为了全面掌握“十四五”规划实施以来的总体情况,促进“十四五”规划建设目标的有效达成,促进学校教育事业发展,根据学校工作安排,经研究决定,开展“十四五”各项规划实施情况中期检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内容
此次检查涉及作为学校教育事业发展规划重要支撑的7个专项规划,以及11个二级学院发展规划的实施情况。
(一)专项规划。包括:师资队伍建设规划、信息化建设规划、校园建设规划、学科专业建设规划、党的建设工作发展规划、校园文化建设规划和学生思想政治工作规划等;各专项规划实施责任单位,应重点对照《成都文理学院“十四五”教育事业发展规划》的总体目标、主要任务和措施,结合各自专项发展规划的发展目标、主要任务和项目实施情况及进展成效进行综合梳理和系统分析。
(二)二级学院发展规划。各二级学院应深入领会《成都文理学院“十四五”教育事业发展规划》精神,重点对照学校7个专项规划的要求,结合本单位“十四五”发展规划的总体目标、主要任务和措施,进行全面分析、严格检查。
(三)具体检查内容。包括:发展规划的主要目标完成情况,规划实施中的主要工作措施,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原因分析,进一步推动规划顺利实施的对策。
二、工作安排
“十四五”规划实施情况中期检查分两个阶段进行。
(一)组织实施阶段(2023年5月17日—6月9日)
各负责单位对本单位“十四五”发展规划的执行过程和完成情况进行自查,形成本单位发展规划实施情况中期检查报告,并于2023年6月9日下午17时前,将纸质版《XXXX规划实施中期检查报告》经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盖章后报送至发展规划与评估处(行政楼办公室406),同时将电子版发送至739946356@qq.com。
(二)验收总结阶段(2023年6月10日—6月20日)
发展规划与评估处对各相关单位报送的主要指标完成情况进行汇总,形成《成都文理学院“十四五”发展规划实施情况中期检查报告》。同时,开展验收总结情况,及时向相关各单位进行通报,并向学校领导进行汇报。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相关单位要充分认识“十四五”教育事业发展规划中期检查的重要性,高度重视,加强领导,按照任务分工和时间安排,强化责任落实,确保中期检查任务圆满完成。
(二)突出问题导向。各相关单位要紧扣规划目标任务,认真分析梳理,不回避矛盾和问题,明晰路径,破解难题,确保高质量完成“十四五”规划的目标任务。
联系人:罗老师:028-61564264
附件2:成都文理学院“十四五”专项发展规划实施情况中期自查报告编写体例
附件3:成都文理学院“十四五”二级学院发展规划实施情况中期自查报告编写体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