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各单位:
根据教督厅函〔2023〕5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下达2021年和2022年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结果的通知》要求,教育部办公厅将对有关高校整改情况进行回头看,学校自评估工作结束后即转入评估整改工作阶段,整改期为2023年5月至2024年5月。当前,属于学校整改的总结验收阶段(2024年4月~5月),现将学校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整改工作支撑材料报送工作通知发给大家,请各职能部门按照要求完成相关材料报送工作。
附件:《关于报送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整改工作支撑材料的通知》(请在工作群里下载)
成都文理学院发展规划与评估处
2024年3月26日